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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3-03-07 00:33:54泸州专业公司合规律师咨询
交通事故诉讼流程第二步:法院立案。原告起诉后,法院会在7日内进行审查,符合起诉条件的,法院将予以立案,并会通知原告。不符合条件的,法院退回原告的起诉状和其他相关材料、证据,并告之理由。交通事故诉讼流程第三步:提交证据。原告对自己主张的赔偿项目和费用,应提交下列证据:①交通事故造成伤残的,应提交《伤残鉴定报告》;在诉讼前未做伤残鉴定的,在向法院提起诉讼式,可以提交书面申请,要求法院做伤残鉴定。伤残鉴定的结果决定了受害人能获得多少的赔偿;②交通事故造成残疾的,需要配制补偿功能的器具的,需要提交医院的证明,法院会根据医院的相关证明来计算残疾器具费;③误工费、护理费和营养费的诉求的,需要提交相关的鉴定文件,起诉前未做鉴定的,在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时,提交书面申请,要求做相关的鉴定。鉴定报告决定了误工费、护理费和营养费的赔偿;④医疗费的诉求,需要提交相关的治疗凭证;交通事故诉讼流程第四步:法院调解。法院在审理交通事故案件前,一般会先进行调解。在调解的过程中会先听取当事人各方的请求,根据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认定事实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确定当事人承担的损害赔偿责任。交通事故诉讼流程第五步:法院审理。开庭:法院会送达传票原被告,通知开庭的时间、地点;可委托律师或者其他专业人士代理诉讼;审理期限:交通事故民事诉讼的审理期限通常为6个月。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可以延长6个月。如还需要延长的,还可以再延长3个月。交通事故诉讼流程第六步:法院判决。法院将会根据原被告所提供的证据材料,确定原被告各自承担的责任比例,计算损害赔偿的数额,以及确定赔偿履行方式和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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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同犯罪的客观要件,通常是指各犯罪人一定要有着相同的犯罪活动。所说相同犯罪活动,通常是指各犯罪人为追求同一危害社会结论,成功完成同一犯罪而全面实施的内在联系、相互配合的犯罪活动。在发生危害结论时,其行为均与结论间具有因果关系。这一种相同行为就其表现形式来说,还可以划分为这三种状况:1.相同作为、相同不作为、作为与不作为的紧密结合。相同作为,即各共同犯罪人均全面实施了法律所禁止的行为而组成共同犯罪,比如说甲、乙两人相同将丙杀死,相同不作为,即各共同犯罪人均未切实履行需要切实履行的义务而组成的共同犯罪,比如说儿子、儿媳相同遗弃年迈无独立生活的能力的父母。作为与不作为的紧密结合,即共同犯罪人中有人系作为行为,有人系不作为行为。2.共同直接的全面实施犯罪。在这一种场合中,共同犯罪人并没有分工,均直接的全面实施犯罪的实行行为。3.具有分工的相同犯罪活动。天津刑事诉讼律师总结具体表现为有组织行为、教唆行为、实行行为和帮助行为。在这一种场合中,各人的行为形成有机的整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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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钱买衣服?存钱买化妆品?存钱买数码产品?Out了吧,这是20年前可能发生的事情,现在想要消费?我们可以透支!无数案例已经举不胜举,信用卡刷卡倒卡、以卡养卡手到擒来。如果有一天,你突然发现你的信用卡已经养不下去了,该怎么办?有同学说,大不了银行起诉我,我上班挣钱慢慢还。作为律师,我可以很负责任的告诉你,信用卡还不起是要坐牢的!一、以非法占用为目的,恶意透支信用卡可构成信用卡诈骗罪!根据《高人民法院、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妨害信用卡管理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条的规定:“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经发卡银行两次有效催收后超过三个月仍不归还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恶意透支”。有同学举手了,“我不是以非法占用为目的,只是近用钱的地方太多了,暂时还不了,有钱了肯定要还的”。这位同学说得好,字眼钻得好啊!不学法学真的浪费了!好,我们继续来看下后面的条文:“对于是否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应当综合持卡人信用记录、还款能力和意愿、申领和透支信用卡的状况、透支资金的用途、透支后的表现、未按规定还款的原因等情节作出判断。不得单纯依据持卡人未按规定还款的事实认定非法占有目的。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第二款规定的“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但有证据证明持卡人确实不具有非法占有目的的除外:一)明知没有还款能力而大量透支,无法归还的;(二)使用虚假资信证明申领信用卡后透支,无法归还的;(三)透支后通过逃匿、改变联系方式等手段,逃避银行催收的;(四)抽逃、转移资金,隐匿财产,逃避还款的;(五)使用透支的资金进行犯罪活动的;(六)其他非法占有资金,拒不归还的情形。”怎么样,傻了吧,明知没有还款能力而大量透支!使用虚假资信证明申领信用卡后透支!···都可以认定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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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刑法规定,强奸罪是指违背妇女意志,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行要与妇女发生性交的行为,侵犯的是女性的性权利,很多人认为婚内强奸是指强奸自己妻子以外的女性才算构成强奸罪,但事实并不是如此,即使是强奸自己已经合法结婚的妻子,只要符合法定的要件,是可能构成强奸罪的。所谓婚内强奸,是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同时也包括分居、提起离婚诉讼等期间,丈夫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违背妻子意志,强行与妻子发生性关系的行为。首先,从理论上来说,婚内强奸在理论上是可以构成强奸罪的。从我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的规定来看,强奸罪的犯罪主体是一般主体,即年满14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人,所以《刑法》及有关司法解释既没有把丈夫排除在强奸罪的犯罪主体之外;而强奸罪的对象为女性,也没有从字面上将妻子排除在强奸罪的犯罪对象之外。其次,在实践中,婚内强奸是否构成强奸罪的问题主要考虑的是有无证据证明以及刑事政策的影响。虽然在我国现行法律条件下是比较难认定构成强奸罪的,比如往往对妇女造成重伤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情形也只是按故意伤害罪或者其他相关的罪名定罪处罚,而不是定强奸罪,但国内还是有成功判决婚内强奸构成强奸罪的案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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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偏见是当事人了解上的有误。该有误的产生是当事人的内心意思缺陷,并非其他的因素。当事人的意思就真实与其说内心意思是完全一致的,也就是考虑到缺乏必要性的知识、技能或信息等内心意思就的缺陷,使其对合同的内容等产生偏见。(2)偏见是当事人对合同内容的认识错误。合同纠纷律师表示偏见的对象是合同的内容,是对合同内容的认识错误,所以而使当事人签订了合同。合同的内容,主要是合同的具体条款,当事人对合同的具体条款的了解产生偏见,才能变为重大误解。在订约的动机上,在合同用词的运用上,都有可能产生偏见,不能够产生重大误解。(3)偏见直接会影响到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依托于当事人对合同内容的错误观念,所以,就一定要影响到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关系,给偏见的一方当事人产生损失。也正是考虑到这种,法律才将重大误解当作合同相对失效的理由,授于产生偏见的当事人以变更权或撤销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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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善意取得引发的纠纷案件。公司股权被无权转让后,受让方主张善意取得公司股权。该类案件中,既要考虑公司法律关系具有外观公示的特点,又要注意善意取得制度的基本原理,依法保护公司股东和善意第三人的合法权益。此类案件多产生于其他股东对于股权转让存在异议,一般是其他股东作为原告,而善意取得第三人与公司为被告。股权转让纠纷中涉及公司决议的纠纷案件。股权转让纠纷中涉及公司决议无效或撤销,当事人起诉请求确认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无效或者请求撤销上述决议的,应当列公司为被告,对决议涉及的相对利害关系人,可以列为共同被告或者第三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