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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专业矿山资源律师咨询

发布时间:2021-08-29 00:52: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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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诉讼律师指出刑法第18条第1款相关规定:“精神病人在无法辨认或者是调控自己行为的情况下造成危害结果,经法定程序鉴定确定的,不负刑事责任,但需要责令他的家属或者是监护人严加看管和医疗;在必要的情况下,由政府强制医疗。”贵州矿山资源律师由此还可以看出:精神病人应否负刑事责任,关键在于行为时是否具有辨认或者是调控自己行为的能力;行为时是否有辨认或者是控制能力,既无法根据行为人的供述来确定,也无法凭办案人员的主观判定来确定,而是必须经过法定的鉴定程序予以确认。矿山资源律师咨询对因不具有刑事责任能力不负刑事责任的精神病人,并不是一概放任不管,而是需要责令他的家属或者是监护人严加看管和医疗,必要时也可以由政府强制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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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备常识一:面对公安机关的审讯,任何人不需要证明自己有罪。《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四十九条、第五十条规定了公诉案件有罪的举证责任由人民检察院承担,不得强迫任何人证实自己有罪。贵州矿山资源律师这就是刑事诉讼法的“不得强迫自证其罪”原则。当事人被抓后,会直接面对公安、检察机关的讯问,在巨大的压力面前,往往不自觉地作出自证其罪的行为。《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1098条规定,侦查人员应首先讯问犯罪嫌疑人是否有犯罪行为。矿山资源律师咨询在笔者承办的众多刑事案件中,往往会在卷宗材料中看到这样问答,问:“你知道你是因什么事被刑事拘留的吗”、“你知道为什么我们会抓你吗”; 答:“知道。因为我做了错事犯了罪,才被刑事拘留。”千万不要小看这一问一答,这说明公安机关已经攻破的犯罪嫌疑人心理防线,接下来的整份讯问笔录将成为一份指控他犯罪的基础证据。正确的应对应该是在不证实自已有罪的基础上客观作答,如果你对自已行为不能准确判断,就如实作答:“我不清楚”或“我不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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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网上侵犯著作权主要方式。专业矿山资源律师根据我国《著作权法》的规定,凡未经著作权人许可,有不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擅自利用受著作权法保护的作品的行为,即为侵犯著作权的行为。网络著作权内容侵权一般可分为三类:一是对其他网页内容完全复制;二是虽对其他网页的内容稍加修改,但仍然严重损害被抄袭网站的良好形象;三是侵权人通过技术手段偷取其他网站的数据,非法做一个和其他网站一样的网站,严重侵犯其他网站的权益。(二)网上侵犯商标权主要方式。随着信息技术的发展,网络销售也成为贸易的手段之一,在网络交易中,我们了解网络商品的唯一途径就是浏览网页,点击图片,而网络的宣传通常难以辨别真假,而对于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仍然进行销售,或者利用注册商标用于商品、商品的包装、广告宣传或者展览自身产品,即以偷梁换柱的行为用来增加自己的营业收人,这是网上侵犯商标权的典型表现。网购行为的广泛性,使得网店经营者越来越多,从电器到家具,从服装到配饰,应有尽有,而一些网店经营者更是公然在网络中低价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有的销售行为甚至触犯刑法,构成犯罪。(三)网上侵犯专利权主要方式。矿山资源律师咨询互联网上侵犯专利权主要有下列四种表现行为:未经许可,在其制造或者销售的产品、产品的包装上标注他人专利号的;未经许可,在广告或者其他宣传材料中使用他人的专利号,使人将所涉及的技术误认为是他人专利技术的;未经许可,在合同中使用他人的专利号,使人将合同涉及的技术误认为是他人专利技术的;伪造或者变造他人的专利证书、专利文件或者专利申请文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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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收集、固定证据。专业矿山资源律师发现别人假冒商标,首先要做的是收集证据,将别人假冒商标的商品以拍照、摄像、实物购买等方式进行固定,掌握第一手证据。2、协商赔偿。如果对方侵权不是很严重,又有愿意协商的明确态度,可以与侵权人协商,解决停止侵害和赔偿的事项。3、工商投诉。掌握证据后,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进行投诉,要求查处侵权违法行为。监管部门受理后,将及时开展调查取证,查封扣押侵权产品,核算侵权金额。在对侵权人作出行政处罚的同时,监管部门也会就赔偿问题主持调解。4、公安报警。对方生产、销售侵权商标达到五万元或者获利超过三万元,就构成犯罪,由公安部门负责侦查。发现这一情况后,可以直接报案,当然,工商查处中,发现违法金额达到立案标准的,也会移交公安处理。经过刑事诉讼程序,法院将会对侵权者判刑,被侵权人也可以通过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获得赔偿。5、法院起诉。矿山资源律师咨询对于工商查处的案件,双方没有达成赔偿协议,或者当事人不通过工商投诉,都可以向法院民事起诉,要求对方停止侵权行为,赔偿经济损失。法院经过判决后,对方拒不支付的,可以通过强制执行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