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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山专业专利诉讼律师咨询

发布时间:2024-07-04 00:28: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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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十五条【一般累犯】被判决有期徒刑及以上刑罚的犯罪人,刑罚执行终止或者是特赦后,在五年以內再犯可以判决有期徒刑及以上刑罚之罪的,是累犯,可以从重处罚,但过失犯罪和未满18岁的人犯罪的排除。前述相关规定的期限,针对于被假释的犯罪人,从假释期满当天起计算。拘役和管制的不一样的地方。管制与拘役基本都是刑罚种类的1种,这二类特别的接近,但却有很多的有所不同。1、性质有所不同:拘役是对犯罪人短期夺走人身自由权,并由公安实施就近关押改造的刑罚办法。刑事诉讼律师表示管制是对犯罪人不予以关押,限制其一定的自由,交由公安执行的刑罚办法。应用于对象有所不同:管制应用于罪行比较轻微,危险性较小的犯罪人;拘役是是介于管制与有期徒刑间的1种比较轻微的刑罚。3、刑期有所不同:管制的刑期,为3个月及以上2年以下,数罪并罚时,较高不能超过3年;拘役的期限,为一个月及以上六个月以下,数罪并罚较高不能超过1年。4、相关规定有所不同:管制期间的犯罪人需按照执行机关相关规定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而被判决拘役的犯罪人每月可以回家一天至两天。5、程度有所不同:拘役是我国对罪犯予以关押、实施强制劳动改造的三种自由刑中轻的1种;管制属于相对于拘役来讲较重的刑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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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显名股东将其名下股权转让、质押,或者显名股东的债权人要求执行显名股东的股权等行为,属合法有效。因显名股东自身的债务导致其名下股权被执行,从而损害隐名出资人利益的,隐名出资人可以根据其与显名股东之间的合法协议主张权利。2)隐名出资人与第三人约定,将其出资及与显名股东之间约定的收取投资回报的权利转让给第三人的协议,我们认为,该协议因不符合股权转让协议的主体和客体的要求,不属股权转让协议,属于债权转让协议。隐名股东与显名股东之间是合同关系,具有相对性。涉及到隐名股东与显名股东纠纷时,应适用民法典合同编相关规定处理,一般应将显名股东列为被告;涉及到隐名股东要求显名时,应适用公司法相关规定处理,将公司列为被告;涉及到第三人时,第三人与显名股东的纠纷,一般适用公司法及民法典合同编的相关规定处理,将显名股东与公司列为共同被告。第三人与隐名股东,应适用民法典合同编相关规定处理,第三人应将隐名股东列为被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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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刑法规定,强奸罪是指违背妇女意志,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行要与妇女发生性交的行为,侵犯的是女性的性权利,很多人认为婚内强奸是指强奸自己妻子以外的女性才算构成强奸罪,但事实并不是如此,即使是强奸自己已经合法结婚的妻子,只要符合法定的要件,是可能构成强奸罪的。所谓婚内强奸,是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同时也包括分居、提起离婚诉讼等期间,丈夫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违背妻子意志,强行与妻子发生性关系的行为。首先,从理论上来说,婚内强奸在理论上是可以构成强奸罪的。从我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的规定来看,强奸罪的犯罪主体是一般主体,即年满14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人,所以《刑法》及有关司法解释既没有把丈夫排除在强奸罪的犯罪主体之外;而强奸罪的对象为女性,也没有从字面上将妻子排除在强奸罪的犯罪对象之外。其次,在实践中,婚内强奸是否构成强奸罪的问题主要考虑的是有无证据证明以及刑事政策的影响。虽然在我国现行法律条件下是比较难认定构成强奸罪的,比如往往对妇女造成重伤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情形也只是按故意伤害罪或者其他相关的罪名定罪处罚,而不是定强奸罪,但国内还是有成功判决婚内强奸构成强奸罪的案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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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可能会遇见这种情况,交了买房定金,因为某些原因不签购房合同了,开发商不愿退还定金给我们。那到底这买房定金能不能退呢?首先我们来看看关于“定金”的法律规定:《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五条: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担保法》第八十九条: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担保法司法解释》第一百一十五条:当事人约定以交付定金作为订立主合同担保的,给付定金的一方拒绝订立主合同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拒绝订立合同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条:出卖人通过认购、订购、预订等方式向买受人收受定金作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担保的,如果因当事人一方原因未能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应当按照法律关于定金的规定处理;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未能订立的,出卖人应当将定金返还买受人。由上述规定我们可以知道:商品房认购书其中的定金条款,是在一方违约,导致无法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时,守约方的救济。然而,当双方对正式的商品房买卖合同主要条款不能协商一致时,就不能适用定金条款了。即因当事人一方原因未能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应当按照法律关于定金的规定处理。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未能订立的,出卖人应当将定金返还买受人。如上,因合同主要条款达不成一致意见可以退定金,另外,必须是在认购书约定的期限内来签合同。购房人可以通合同条件谈判时双方修改记录来证明前述条件,或通过双方谈话的录音来证明。有些购房者本身不想要房子,但也以增加补充协议的方式退了定金。另外,对于内部认购等无销售许可证或产权证的项目,因本身不具备销售条件,因此任何情况下定金都可退的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