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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11-14 00:2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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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车途中发生了小型的撞栏等事故的行为属于单方交通事故的行为。对于这种没涉及到其他人员伤亡的交通事故要怎么处理?单方的交通事故是否需要报警?下面就由小编在下文为您详细介绍。一、什么是单方交通事故?车辆单方事故:指不涉及人员伤(亡)或第三者财物损失的单方交通事故。举例:碰撞外界物体,自身车辆损坏,但外界物体无损坏或者无需赔偿。事故处理及保险索赔程序:单方肇事是为常见的一类事故,因为不涉及第三者的损害赔偿,仅仅造成被保险车辆损坏,事故责任为被保险车辆负全部责任,所以事故处理非常简单。二、单方交通事故要怎么处理?(1)发生单方交通事故仅造成自身车辆损坏的,驾驶人应迅速将车辆就近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在报警的同时立即向保险公司报案。保险公司将派员到现场处理或告知当事人直接到保险公司办理理赔事宜。(2)发生单方交通事故造成公共设施及其他财产损坏的,驾驶人标划现场后,应当迅速将车辆就近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报警,等候交通警察的处理。三、单方交通事故需要报警吗?一些车主认为,在发生自己单方面的事故时,例如车辆撞上了建筑物等,因为不与第三方发生关系,就不用在现场向交警报案,只需直接离开现场向保险公司理赔就可以了。其实,在实际操作中,一般在损失额不大的小事故中,这样可能的确可以通过保险公司的认可获得全额赔付。但是对于一些损失严重的事故,比如损失额超过了3000元以上的事故,保险公司会非常慎重,如果出现责任不明的情况,获得全额理赔就会比较困难。因此,一定要在现场就向交警报案,由警方出具责任证明,认定是单方面事故。综上所述,单方交通事故是可以先保险公司索赔的,保险公司在交强险的范围内对于交通事故进行赔付。同时单方交通事故无论是否涉及到人身伤亡,都是需要报警备案的。如果您想要了解更多的知识,可以与相关的律师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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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于著作权的保护年限多少年?1.作者为公民的年限。保护期为作者此生及死亡后50年,截止到于作者死亡后第50年的12月31日;如果是合作作品,截止到于终死亡的作者死亡后第50年的12月31日。2.作者为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年限。保护期为50年,截止到于作品初次发表后第50年的12月31日;但作品自创作完成后50年内未发表的,著作权法不会再保护。3.特殊作品的年限。法律顾问提示电影作品和以相似摄制电影的办法创作的作品摄影作品,保护期为50年,截止到于作品初次发表后第50年的12月31日。但作品自创作完成后50年内未发表的,著作权法不会再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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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商的当事人在友善的基础上,通过互相协商解决纷争,这个是不错的方式。调解纠纷协商的当事人倘若无法协商一致,合同纠纷律师建议不如要求有关机构调解纠纷如,其中一方或双方是国企的,不如要求上级领导部门进行调解纠纷。上级领导部门应在公平的基础上仲载对与错进行调解纠纷,而无法进行行政干预。的当事人还不如要求协商解决部门、仲载机构、法院等进行调解纠纷。仲载协商当事入协商没用,不肯调解纠纷的,可依据协商中规章的仲裁条款或双方在纷争产生后达成的仲载条约向仲载机构申请仲裁。合同纠纷律师讲诉讼倘若协商中没有订立仲裁条款,事后也并没有达成仲载条约,协商的当事人不如将协商纷争告状到法院,寻求司法解决。除去以上通常情况下特性之外,有一些协商还具有其自觉的特性,如涉外协商纷争,解决时可能会援引国外法规、而不是中国关联的协商方面的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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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网上侵犯著作权主要方式。根据我国《著作权法》的规定,凡未经著作权人许可,有不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擅自利用受著作权法保护的作品的行为,即为侵犯著作权的行为。网络著作权内容侵权一般可分为三类:一是对其他网页内容完全复制;二是虽对其他网页的内容稍加修改,但仍然严重损害被抄袭网站的良好形象;三是侵权人通过技术手段偷取其他网站的数据,非法做一个和其他网站一样的网站,严重侵犯其他网站的权益。(二)网上侵犯商标权主要方式。随着信息技术的发展,网络销售也成为贸易的手段之一,在网络交易中,我们了解网络商品的唯一途径就是浏览网页,点击图片,而网络的宣传通常难以辨别真假,而对于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仍然进行销售,或者利用注册商标用于商品、商品的包装、广告宣传或者展览自身产品,即以偷梁换柱的行为用来增加自己的营业收人,这是网上侵犯商标权的典型表现。网购行为的广泛性,使得网店经营者越来越多,从电器到家具,从服装到配饰,应有尽有,而一些网店经营者更是公然在网络中低价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有的销售行为甚至触犯刑法,构成犯罪。(三)网上侵犯专利权主要方式。互联网上侵犯专利权主要有下列四种表现行为:未经许可,在其制造或者销售的产品、产品的包装上标注他人专利号的;未经许可,在广告或者其他宣传材料中使用他人的专利号,使人将所涉及的技术误认为是他人专利技术的;未经许可,在合同中使用他人的专利号,使人将合同涉及的技术误认为是他人专利技术的;伪造或者变造他人的专利证书、专利文件或者专利申请文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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盗窃是违法行为,如果盗窃财产数额较大的则涉嫌构成盗窃罪。行为人在盗窃得手后归还盗窃财物的,是否构成犯罪呢?根据《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之规定,盗窃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公私财物的行为。关于盗窃罪的既遂标准,刑法界主张失控加控制说,说简单点,就是盗窃行为已经使被害人丧失了对财物的控制时,或者行为人已经控制了所盗财物时,都属于盗窃既遂。那么,我们在此讨论盗窃罪犯罪既遂的问题和我们的今天的话题又有什么关系呢?准确的说,应该是很有关系的。通俗的说,两种情况:一种是犯罪嫌疑人已经将盗窃的财物控制在自己的掌控范围内,比如公交车上小偷将乘客的钱包偷到手然后装进了自己的口袋;第二种是盗窃行为导致盗窃的财物脱离了受害人的控制,比如还是在公交车上,小偷把乘客钱包划出来了但是掉进了旁边买菜大妈的菜篮里。这两种情况下,盗窃罪都已经既遂,即使在下车以后这个小偷良心发现,又主张把钱包还给被害人,也不会改变其犯罪既遂的结果。话分两头说,既然小偷都已经良心发现了,返还了财物,再承担法律责任是否违背了法律导人向善的基本原理?其实不然,小偷承担责任是他确实已经违法犯罪了,良心发现之举,在法律上可以认定为认罪态度良好、诚心悔过并积极退回赃物,可以从轻处罚。如果取得受害人原谅,且犯罪情节轻微的,还可以酌情免于处罚。所以,法律的基本精神还是导人向善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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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实中很多有这种情况:双方因赔偿已达成赔偿协议,但后受损害方发现有未发现的伤情,构成伤残,那么此时双方签订的赔偿协议可以要求撤销吗?案例:2017年2月,原告李某受雇于被告季某,为其提供劳务。在干活时,王某不慎受伤,并导致脾脏切除。2018年2月,原、被告达成协议,由被告一次性赔偿原告4万元,并约定今后双方无涉。2018年10月,王某经鉴定构成八级伤残,遂诉至法院,要求撤销原、被告此前签订的协议。被告辩称,原告摔倒属实,其与原告签订协议时,原告脾脏已切除,原告理应知晓自己的伤情,其和原告达成协议系双方真实意思表示,协议有效,其已履行协议内容,原告今后的其他一切损失与被告无关。法院经审理认为,原、被告达成的协议,虽系双方自愿签订,但签订协议时,原告尚未经过司法鉴定部门评定伤残等级,该协议将原告的残疾赔偿金等法定赔偿项目遗漏,且金额较大,显失公平,现原告诉至法院,要求撤销该协议,法院依法予以支持。律师提醒:签订赔偿协议应避免“私了”我国《侵权责任法》第十六条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私下签订赔偿协议时,应将上述项目均纳入赔偿范围才有效。一方确系自愿放弃法定赔偿项目的,应在赔偿协议中注明自愿放弃的损失项目,并明示其已知晓相应的法律后果。为保险起见,双方私下签订赔偿协议时应咨询法律人士,或尽量避免私了,好是走法律程序。如果双方确实需要协商私了的,建议委托律师代书赔偿协议,尽可能避免协议瑕疵导致协议被撤销或确认无效。